学生工作处是学校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学生日常管理、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职能部门。学生处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氛围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其具体职责有:
1、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
2、负责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生活秩序管理;负责校级以上学生奖、惩的审核及表彰、处理;做好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管理等。
3、负责制定与学生工作有关的条例及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思想动态、学风状况的调查,并组织学生工作干部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
5、组织、指导全校的优良学风创建工作,建立优秀集体及个人的激励、奖励和管理体系,负责对奖学金评审的组织等。
6、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指导、评估并考核各学院的学生工作情况。
7、组织学生的军事训练、国防教育及征兵工作。
8、负责建设和管理贫困学生助学体系,组织实施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9、负责学生的档案和学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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